网络营销

 

 

      北京三构木门营销网络加盟原则

1、遵循北京三构家居有限公司规范管理 原则,自觉维护"三构"品牌形象; 

2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
3、自备经营场地,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。自有店面原则上应为临街首层铺面,非自有店面的加盟方,承租期限不少于三年;

4、加盟方诚实守信、熟悉所在地建材市场情况,具有一定的市场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,和相关部门关系良好,有良好的渠道销售网络及销售信

  息来源;

5、加盟方应为大中型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或中型室内设计公司为佳;

6、加盟方至少有建材系统内木制类、陶制类、五金类等经营经验且时限为两年以上,其中以曾经营过木门为佳;

7、店铺所在地理位置应具备一定的消费规模、交通条件、周边有大型新建楼盘。经营场所最好在交通较便利的市区街道或大型高档建材城内,

   具有一定的客流量或潜在消费对象;

8、加盟方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,有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投入计划;

9、加盟方公司需有稳定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营销管理,其中以自有安装队伍为佳;

10、为确保公司形象及产品的统一性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,北京三构家居有限公司有权对加盟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,有权在任何时候巡查、

   评估加盟方在店面环境、销售、测量、安装及推广等方面的工作情况;

 

 

 

 
 

 

北京三构木门公司 © 2008

生产基地:中国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 电话:86-10-83262298    131268041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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